卷之二 ○一五 无凭检验

类别:子部 作者:宋·宋慈 书名:洗冤录

    凡验「无从检验」的尸体,宜说死者头发已经褪落,鬓角、脸面、周身皮肉,都已一概青黑,〈皮达〉皮坏烂,以及被蛆虫咂破,骨殖显露去处。

    如果皮肉腐烂了,宜说尸体骸骨显露,全身上下皮肉并皆一概腐烂,只有很少的地方没有烂掉,筋肉与骨相连。现在确实是无从检验覆验。死者本人生前周身上下皮肉有没有伤损其它原故,以及确定年龄、相貌形状、致死原因等,都不可能了。并经过用手按捏全身上下,也并无骨损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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