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放生论 荐亡必宜放生以超生也

类别:子部 作者:佚名 书名:卫生集

    死别之苦,更甚生离。以故,人死七中,或延僧诵经者有之,或请道礼忏者有之。凡以荐亡超生耳。殊不知诸佛菩萨,大慈大悲,总视人物为一体。我体慈悲之心以救众生之苦,则此感彼应,诸佛菩萨亦必谅我一念之慈悲而救亡人之苦也。理固必然,报无或爽。况人生一世,所伤之众生多矣,所食之众生又多矣。于一七二七以至七终日,为彼赎生放命。亡人一世之杀业,亦可因此而少减。更仗经忏之力,回向三宝之前。实为超生第一之良法也。至于俗例开丧受吊,所费不赀。不过虚应故事,热闹数日耳。试问与亡人究竟何补乎。曷不以此项所费,普救亿万生命,而使冥冥之中,实沾利益乎。

    观集中张提刑魂超天界事,可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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