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上 七、十二刺应十二经

类别:子部 作者:明·高武 书名:针灸节要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以治心痺,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也。上下行者,直内无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痺;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气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以治痺气小深者也。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痺,稍摇而深之,置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针刺,傍针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痺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是谓治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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