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上 三十三、深浅上下所宜

类别:子部 作者:明·高武 书名:针灸节要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痏,无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

    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膕,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香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秋冬之齐,刺瘦人者春夏之齐,病痛阴也。痛而以手安之不得者阴也。

    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刺二阴也。

    一阳者刺一阳也。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后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也。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

    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故刺法曰:始浅刺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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