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岁星占 六 岁星犯南河北河戍三十八

类别:子部 作者:唐·瞿昙悉达 书名:唐开元占经

    石氏曰:“岁星行南河戍中,为四方兵起,百姓疾病。”《黄帝占》曰:“岁星乘南河戍,若出南河南,为中。”石氏曰;“岁星守南河,蛮夷兵起,边戍有忧;若有旱灾,人民饥。”郗萌曰:“岁星守天高,天下赦。岁星逆行天高,其君斋戒不谨。”《黄帝占》曰:“岁星若留止守南河戍,为百姓疾病;一曰为旱。岁星行南河戍中,若留止南河戍,皆为丧。岁星出北河,若乘北河戍,为女丧。”《黄帝占》曰:“岁星乘北河戍,若出北河戍北,外国王死。”《玄冥占》曰:“岁星守北河,朔方兵动:若守之三十日不下,北兵败:若北主死,天下大水,人民饥,期不出二年。”巫咸曰;“岁星守北河,大臣有忧,若边臣有罪,若有戮死者。”郗萌曰:“岁星经南河之南,刑法复暴,诛伐不当:经北戍之北,以女子、金钱、贪色、奢侈、失治道;近期三年,中期六年,远期九年,而灾至。”《黄帝占》曰:“岁星出北河戍间,若留守北,若居南戍间,若守两间,为天下有难,起道不通。”《荆州占》曰:“岁星守两河间,天下乖离,道路不通。”郗萌曰:“岁星有不行入天阕间,为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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