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发三传—贼克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六壬大全

    取课先从下贼呼,若无下贼上克初。

    初传之上名中次,中上加临是末居。

    三传既定天盘将,此是入式法第一。

    天盘、四课排好后,就要从四课中取三传。四课中,写在上面的那一排简称着“上”,写在下面的那一排简称着“下”。先寻四课中上和下有没有相克,如果有相克,即可以用此定初传。注意,先是一对一的论,即第一课的上对第一课的下,第二课的上对第二课的下,第三课的上对第三课的下,第四课的上对第四课的下,看各自有无相克。如丁丑日子时申将,申(月将)加在地盘子位(时辰)布天盘,天盘和四课如下:

    丑寅卯辰

    子巳

    亥午

    戌酉申未

    ↓ 巳酉亥卯

    酉丑卯丁

    元

    首 初巳

    中丑

    末酉

    第一课,丁和卯,卯生丁,二者不克;第二课,卯和亥,亥生卯,二者不克;第三课,丑和酉,丑生酉,二者不克;第四课,酉和巳,巳火克酉金,二者相克,巳克酉,则取巳为初传。

    巳为初传既定(初传又叫“发用”,或“用”),则要寻中传、末传。“初传之上名中次,中上加临是末居”,地盘巳宫坐丑,则丑为中传,地盘丑宫坐酉,则酉为末传。

    如丙戌日巳时申将

    申酉戌亥

    未子

    午丑

    巳辰卯寅

    辰丑亥申↑

    丑戌申丙

    初申重

    审

    中亥

    末寅

    第一课,丙克申;第二课,申和亥无克;第三课,戌和丑无克;第四课,丑和辰无克。四课中只有第一课丙和申相克,故取申为初传。申宫的本位坐亥,则亥为中传,亥宫的本位坐寅,则寅为末传。

    贼克法,所谓贼,就是指下克上,称着“贼”;所谓克,就是上克下,称着“克”。其实都是相克的意思,只是上下不同,故叫法不同。

    凡取克为用,不论上克,下克,俱取上一字,不用下一字。

    四课中只有一个上克下,称着“元首课”,则取上克下的那个“上”为初传,如例一;或者四次中只有一个下克上,如例二,则取下克上的那个“上”为初传,如例二,称着“重审课”。

    另:如果四课中有两课相克,一为下克上,一为上克下,其余二课无克,“取课先从下贼呼”,则取下克上者为初传,即上面被克的那个支为初传,再据此求中传、末传,而另外一个上克下就不用管它了。

    当然,六壬四课中如果不止一个上克下或下克上,如出现了二、三、四个上克下,或者二、三、四个下克上,或既有一二个上克下,又有一二个下克上,或者四课中并无相克,如何定初传以及中末传呢,则要用另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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