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申命垣

类别:子部 作者:辽·耶律纯 书名:星命总括

    申乃水垣。以水为先。申属坤,乙、癸生人卦气,水命得之为长生。此命为诸不入局,惟与未通关.虽所属与巳相类,然体用与巳不同,巳宫以阴为三限,古人云: “夜忌土星昼忌火。 ”若是三方犹较可,此宫与他宫不同,以木为官星,以月为财帛,以水为田宅,以火为福德,以土为难,(星光补: 《星学大成》本: “且巳、申皆属水”)在未者以土为重, 。 (星光注:大成本为“在巳命者,忌土 为重”)在申以土为轻, 。(星光注:大成本为“申宫命者,忌土为轻”)盖巳未 。 11 二宫属阴,取土为真难,申宫属阳,取土为三限中之一物,是以不甚为忌。生于昼者,多以为得。更如本命纳音属金,命居申宫,以土、计为得其所养。但夜生以土、计为凶。申之忌土计,不如末巳二宫之甚。水、月为出田财,夜生得用,生理厚实,木、火为官福,昼则喜木,夜则喜火。若春令木强,是官里乘势,虽为金制,终不惧之, (星光注: “惧”大成本为“损”)得官必显达。夏令火炎, 。 是福星得地,虽为水制,亦不为失,得此者福气尤重。此宫为局。本水之长生地,与绝处之水又不同。土不能胜,木不能泄,遇金亦炽,遇火亦热,四时不竭。此宫四宿居之,参者固与宫神相类,毕虽太阴偏垣.亦乃水之精,觜火半度乃水中之火。合从水主,井之一宿属木,申、子、辰木星亦三限之主。或甲、乙人及纳音木人, (皆可从木。其余干音,皆可从水为主。更以木得时,则从木用。星光 注:大成本无此文。)立命于井者,但昼生逢金为凶,然亦不足为忌。当春夏之月,此时木盛火炎,金神消烁,若是金高,何惧之有?若时秋冬,金行东南,井木固忌之。然生于夜望,又不为凶。是金、火无夜忌,木、土无昼凶之理。此说明矣。今有戊、己、庚、辛命者,在参、毕为命度中间,或得土为福,(星光注: “得土”大成本为“得之”)盖昼生见之多发,夜生遇之,亦有小灾。其间须寻 。太阴所缠如何?若太阴居阳分,虽有土、计,亦无伤恐。太阳居阴分,则土、计非我家三方主,是相霄壤。诸宫最切者,戍、亥、子、丑数宫,自命而交相貌,通关午酉,又当取午宫之得失。戍为福德,与巳相表里,田宅、福德来往实同。 戌为火局, (星光补大成本: “申为”)水局,水临戍,一则失其本性, 。 (星光注: “性”大成本为“领” 。应“性”为妥。)二则破我福德。上盘巳酉丑金局,固能 生水,是又伤下盘寅午戌之火,若得木星合之,水随木化,反凶为吉。亥为官宫,木居之为官主入垣,火居之为变官为福。乃官禄于亥,以亥卯未为木局,以官禄为上盘,午字却成寅午戍火局;纵有金星破官禄,亦不为破。有一火则可制,无火亦有火局可用。盖以木生火,火克金故也。子之游行,上盘是末,诸星临之,为得体。以未宫太阴之垣也。故不为身入鬼乡。是子之土,又不能伤申之水。有未字为天盘木局也。丑乃土,本伤水。又以命宫之申加丑,是为福主就鬼,此乃申命加卯,则八煞加申,丑为八煞,是下之土对上盘之申。若有木、气在三合,巳酉丑可制之,于命宫三合申子辰,犹为喜。所以此宫体势与巳宫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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