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二百字真经

类别:子部 作者:辽·耶律纯 书名:星命总括

    四正宫神,暗加管摄。

    原 注 : 四 正 者,举 一 而 四,看 相 贯 穿 也。如 子、午、卯、酉,寅、申、巳、亥,辰、戍、丑、未是也。人多以三合论,不知四正生克为急。如木在子、卯、酉有金,暗受伤克。 如水在申,巳、亥有土,亦暗受伤克。如金在丑,辰、戍有火,亦然,余仿推之,可知根本之强弱矣。

    天元得地,有用者昌。

    原注:天元者,甲乙年木是也。为科甲星,又为命主、官禄、福权之星,居高强,得水为助,必富贵。如受伤害,必贫困矣。

    月令当权,乘气之旺。

    原注:月令者,寅卯月木是也。如春以木为令,又以为身命主,及官魁、福禄之类,乘旺得水助之,为富责之命。

    正垣气旺,傍我无权。

    原注:正垣者,七政各居十二宫为正垣。吾尝谓言宫不知度,言度不知宫,人多不知此处元妙。如土垣在子,子为正垣之所。危之近虚,滨土之水浅,水之下皆近岸,虚土,自危一 至危五,皆土也。次则斗二十一起合连土度。辰宫角十一、十二,合为亢,午张一至三度合为星,未井二十九、三十合还鬼,戍奎十七、十八合还娄,此皆历验,非臆度也。

    界限分明,彼木此火。

    原注:此八字以寅卯界限之说言之,盖尾三度属卯,火为主,余度寅以木为主。若以寅尾为火则误矣。

    主居退留,余曜难救。

    原注:观星以迟、留、顺、逆为最急,主星尤关利害,入顺度,则平生作事顺快,有福。如入退、留,一生作事进寸退尺。兼为人不刚果,流于慈懦者有矣。

    母居退留,为福水 力。

    原注:生我者为母,如入退留,则是欲生我而不力也。

    母星无生,何暇雇子。

    原注:如以火为主,罗为奴星,木为母星。若木不生火,反生余奴之罗,或乙生人,又为刑囚,是我父母有用之气,反党余奴刑囚之辈,何暇顾我、生我而为福哉。

    母克于用,福力潜消。

    原注:如土为主,火为母,若火不来生土,却与金同行,则所恃之母气,反与金相战,纵有力及土,子亦少减矣。

    敌强难攻,用力有损。

    原注:命书云:相刑相战,则处世多迍,相顺相和,则终身安静。人多以我克者为财言之,则谬者多矣。若以金为主,限见木、气。木为主,限见土、计之类,二星作党者强敌 也,见之重则刑囚,轻则贫病,必然之理也。

    两母争权,姑息太过。

    原注:如土为主,限见火或罗,则发福。如火、罗同会,若吉而实凶。盖母与余奴方争权未息,纵能爱子,亦无力矣。

    太阳当空,君曜潜伏。

    原注:太阳者,君也。如七、八月午时生.安命在卯.如躔房宿,火为主将,后行巳、 午限见日,如或金、水、木、土与日同宫,为科名、科甲、官魁、福禄,遇大必伏,诸星必遇无光也。

    月免无光,晦朔倚日。 原注:人命生于晦朔,命在月度.此时月与日同会,若日月前后有吉星必吉,凶星必凶。设若日近火、罗、土、计者,凶日近金、水、木者,吉也。

    河汉艮坤,为士必秀。

    原注:河汉者,天文也。秀士者,人文也。河汉始于丑、寅,尾于未、申,如人命在此宫者,必为秀士文人。次则戍奎亦然。

    煞克于奴,本主自旺。

    原注:如人行险阻而遇贼,必先将奴仆杀伤,而本主得免也。如木为主,金为熬,金不克木而与炁同行,是与炁相敌,而力不及木矣。故本主之木得自壮也。

    余奴犯主.纵吉为凶。

    原注:如木为主气,为奴,木出与气同,非享福发财之命,甚则早夭,以年当煞,十常八九。

    限遇煞奴,十难—免。

    注:如木为主,金为煞,气为奴,如限行见金之煞,又遇气、奴,三合若无水、火救之,十中难免一也。一云:如金见火为煞.限行不见火,见罗为煞之奴星,亦不免。

    母无余气,籍木解仇。

    原注:此言巳申与箕壁之水宿,以金为母,金无余气,得木气居于强宫,克制土、计之仇,谓之子能敌鬼,与母力同。

    煞无余气,逢火灰烬。

    原注:此言木为主星,金为煞而无余气,若行火、罗,亦能焚烧山林,毒以金气也。

    正煞暗煞,转祸为福。

    原注:正者,正盘。暗者,加盘。天机祸福多在加盘。如子上立命,以土为主,行限寅见木为煞,如是暗金已上有火在焉,木生火,火生土,为暗救有方。如戍上立命奎度,行子 限见金,如已上有水。暗中有救。必能转祸为福也。

    正生暗煞,化吉成凶。

    原注:如子上立命,土为主,行限寅见火而生,若巳上有水,暗中有救,必能转祸为福。

    朔望食神,阴阳非利。

    原注:日食朔,月食望。如日正食之时而人生,又在四日度,日既食而无光,此命岂能有福。如望夜夫明之时而人生,在月度中立命,亦然。

    界限中安,离家迁祖。

    原注:所谓界限者,天文本无界限,而人有之,如轸十、氏二之类。立命于此者,多出祖过房,否则不祖屋,迁移不定。若主星多在过宫上,亦主不安也。

    上盘下局,如合参商。

    原注:命书所谓天宫地位十二神消息,其中一看行度,则于加合之中,宜细推详。有加着加不着。宜观太阳过度,二盘克合子、午、卯、酉之正。各于上下二盘写一星,暸然可 见,生我克我,在与不在.合与不合,宜详之。

    钓合冲临,分擘阔狭。

    原注:此即同宫千里、异宫尺寸之说。所谓钓合者,申、子、辰之类。冲临者,子、午、卯、酉对冲之类。如立命在子,火在午吉,木在午凶。万一命在女四、五之间,木在张 十二、三之间,照命度不及.又岂能为灾。若木在柳七、八度之间照命不及,又岂能为灾。 若木在柳七、八度正照,则为祸必矣。余验星阔狭,亦宜分别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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