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推积月朔法

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书名:太乙金镜式经

    置积月,以月法乘之,日法而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纪法除积日,不满,为月余。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经朔日辰及小余也。若更有余日,随数加之,求次月,每月加二十九,小余三十六,各加法求之。弦望,算如大历,非此所须也。臣按:梁武帝天监三年甲申,帝召太史虞履、乐茂言之:今日太乙在八宫,和德为天目,文昌将外宫,迫灾轻,无所畏也。退谓人曰:外宫迫,为外人之迫也。四十年后辰巳之年,同于桓公大亨之岁。臣以日计太乙求之,积至梁天监三年甲申岁六月八日,凡得七亿七百五十万一千六十一日。以周纪法除之,得一百九十六万五千二百八十;不尽二百六十一,以小纪法除之,得四;不尽二十一,为入第五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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