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推五福太乙法

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书名:太乙金镜式经

    《经》曰:五福太乙所临之分,无兵革、疾疫、饥荒、水早之灾。行宫有五、四、十五年移一宫,二百二十五年一周。

    其一曰黄秘宫,在西河之干地,西北方也;其二曰黄始官,在辽东之艮地,东方也;其三曰黄室宫,在东吴之巽地,东南方也;其四曰黄庭宫,在西蜀之坤地,西南方也;其五曰玄师宫,在京都洛阳之地,中原也。

    置上元积年以来至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得一万三干三百三十一岁。若上考往古,每年减一;下检将来,每年加一。

    置积年,以大周法二百二十五去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又以四、五约之,为宫之口;不满,为入官以来年数。命起干、艮、巽、坤、中宫算外,即五福所在也。今开元十二年甲子,在辽东十一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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