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推太乙在天外地法

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书名:太乙金镜式经

    古法曰:太乙在一、八、三、四官者,为地内宫,助主人;太乙在九、二、七、六宫者,为天外宫,助于客。若助主人之时,原野不利先起;若助客时,安居不利先起。《经》曰:欲为客,待太乙在天外之时;欲为主,候太乙在地内之时。又须得门具将发,则决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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