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推飞鸟太乙法

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书名:太乙金镜式经

    《经》曰:飞鸟太乙者,七星之使,朱雀之体也。飞鸟鱼太乙合旺相之地,天星有变;与提案皇合,有大风雨;与天时合,有大阴风。

    置积年以飞鸟小周九除之,不尽,命起一宫,顺行九宫,筭外,即飞鸟所在也。


如果你对太乙金镜式经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太乙金镜式经》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