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五鬼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乾坤宝典》曰:“五鬼者,五行之精气也,主虚耗、疾病、惊怪之事。”所理之方,不宜兴举、抵向、吊丧、问病。犯之主财物耗亡,家招怪异。”

    《历例》曰:“子年在辰,逆行十二辰。”

    曹震圭曰:“辰与子水之精,丑与卯木之精,未与酉金之精,午与戌火之精,寅中已亥土之精,谓土能生育万物,四孟为五行长生之辰也,故子年在辰,逆行自然相合也。

    按:曹氏五行之说,未确以理求之,殆以岁序起子,而顺行二十八宿,起辰而逆行,顺者为阳、为人,逆者为阴、为鬼,各以其数之起处,转而相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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