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金神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洪范篇》曰:“金神者,太白之精,白兽之神。主兵戈、丧乱、水旱、淫疫。所理之地,忌筑城池、建宫室、竖楼阁、广园林、兴工、上粱、出军、征伐、移徙、嫁娶、远行、赴任、若犯金神者,其忌尤甚。”

    《堪舆经》曰:“甲巳之年在午、未、申、酉;乙庚之年在辰、巳;丙辛之年在子、丑、寅、卯、午、未;丁壬之年在寅、卯、戌、亥;戊癸之年在申、酉、子、丑也。”

    曹震圭曰:“金神者,以年干五虎,元历之逢庚辛及纳音金之位者是也。”假如甲巳之年起丙,寅顺行得庚午、辛未,又壬申、癸酉纳音为剑锋金,故甲巳年,午未申酉为金神也。余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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