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谋反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弈律

    凡曾经投师输拜,而忽然拒敌不肯饶服者,以谋反论。但列子杖一百、总徒四年。止系平交,昔弱今强者,彼此增减勿论。

    【纂注】律意止重师字,如曾经学弈输拜,则虽青出于蓝,亦当木思其本,如辄敢对垒骄抗,不须与弈,但列势子,即当杖一百、总徒四年,所以惩倍恶而正终身也。若平交,则彼此互饶,增减勿论矣。


如果你对弈律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弈律》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