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辨 古琴様制

类别:子部 作者:宋·赵希鹄 书名:洞天清录

    古琴惟夫子、列子二様。若太古琴或以一段木为之,并无胁腰,惟加岳,亦无焦尾,安焦尾处则横嵌坚木以承弦。而夫子、列子様亦皆肩垂而濶,非若今耸而狭也。惟此二様乃合古制。近世云和様,于岳之外刻作云头卷,而下通身如壶瓶。此或以夫子様周(徧/遍)皆作竹节形,名竹节様。其异様不一,皆非古制。又于第四弦下安徽以求异曰:“此外国琴”。尤可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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