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沈烈婦

類別︰子部 作者︰元•徐顯 書名︰稗史集傳

    吳興千涇沈氏者,同里邵氏婦也。夫邵為軍士所害,沈有殊色,虜置快船上,溪流迅急,乘間躍身投水中。船去疾,意其已沒,不及顧。適張掾舟過之,見發如雲,被水面。視之,乃婦人,衣漾水上,不能下沉。即引救而問之,乃知其姓與其里居,易衣置後艦內,使守視之。其下喻之曰︰“汝遇吾張君,幸得不死。張掾今貴人,汝能事之,且更得福,勿憂也。”沈氏謝曰︰“幸諸君見憐,欲活我,吾見吾夫被創甚,吾心已許之,恨不及生時使之見也。且張君欲我,安用失節婦人哉?”遂噤不復言。度勢不可出,視其旁有竹箸一束,夜二鼓,即以箸納口中,面力觸舟,箸入喉以死。明日,張為斂而焚之。予至吳興,張為予言如此。

    論曰︰丙申之變,婦人之死多矣。其死有二焉︰或迫于威,或懼其辱。感慨于一時,有羞惡者皆能之。至于患難交于前,利欲誘于後,屢變而益堅,委命以遂志,惟明于義者,乃能有以處此。而沈氏以縴怯之姿,矢志靡他,其節尤異,雖古烈丈夫何以加焉。向使入水以沒,則已無聞矣,而幸君見之,豈天憫其貞烈,使傳于予,以表現于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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