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春秋 ◇葛庇本根

類別︰子部 作者︰唐•丘光庭 書名︰兼明書

    文七年樂豫曰︰“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根本無所庇蔭矣。葛 猶能庇其本根。”杜《注》雲︰“葛之能蔓繁茂者,以本根庇蔭之多也。且庇 蔭者,自上及下之辭也。”此理炳明,不注亦得。


如果你對兼明書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兼明書》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