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都賦》曰︰“且有吳之開國,造于太伯,宣于延陵,蓋端委之所彰,高 節之所興。”臣延濟曰︰“太伯、延陵,端其志操,委棄其位,以存讓體,是興 高節也。”明曰︰“據賦文,是雙關覆裝體。以‘端委所彰’,覆太伯,‘高節 所興’,覆延陵,宜于‘所彰’下注太伯之德,解端委之事,‘所興’下注延陵 之德,釋高節之文。不宜將二人之事,混同而注之。且釋端委之意,殊非經典。 按《左傳》曰︰‘太伯端委以治《周禮》’。杜元凱《注》曰︰‘端委,禮服也’。 穎達曰︰‘端,玄也。委者,長垂于地也’。賦言太伯造成國邑,服玄端之衣以 行周禮,彰顯先王之風化于吳國也。《左傳》又曰︰‘公子光弒王僚,以國讓延 陵季子。季子曰︰聖達節,次守節,為君非吾節也。雖不能達,敢失守乎棄其室 而耕于野,遂舍之。’賦言延陵以此高尚之節,宣播謙讓之風,以興盛吳國。非 謂自興高節也。”賦又曰︰“建至德以創鴻業,世無得而顯稱。”臣延濟曰︰ “言我吳都後建,立延陵太伯之德,以創大業,代無得而稱美者。”又曰︰“由 克讓以立風俗,輕脫屣于千乘。”臣周翰曰︰“言吳能建太伯延陵讓節,以成風 俗。蓋謂讓千乘之重,如脫屣也。”明曰︰“此文亦雙關體。雲‘建至德以創鴻 業,世無得而顯稱’者,此獨論太伯之德耳。太伯建立至德,以開創吳國之大業。 其德浩大,故代人無可得而稱。《論語》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三以天下讓, 民無得而稱焉,是也。’且延陵非創業之主,注不得兼言延陵之德也。其‘由克 讓以立風俗,輕脫屣于千乘’,此則論延陵之德也。言延陵讓國而耕于野,是其 克讓輕千乘也。注不得兼言太伯之德,以致混淆。”賦又曰︰“外失輔車唇齒之 援。”臣向曰︰“輔,陪乘也。吳蜀相資猶陪乘,以唇齒為內外。”明曰︰“按 《左傳》雲︰‘輔車相依,唇亡齒寒’,先儒皆以‘輔’為頰輔,‘車’謂牙車。 此注雲陪乘,非也。”或雲“《詩》雲‘其車既載,乃棄爾輔’,則是車之與輔, 亦相依之物,有何不可而子非之,其有說乎?””《易》雲︰‘咸其輔頰舌’, 孔穎達曰︰‘輔頰俱為口旁之肉,輔是口旁之肉’。則為牙車唇齒,四者同類, 相依而存,闕一不可。以喻二國更相表里,乃得俱全。若以輔為陪乘,則車為載 物之事,輔為御車之人也。人之與車非相類,不可以喻二國,故陪乘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