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京尹不合避御史
類別︰子部 作者︰唐•李涪 書名︰
刊誤
京尹,皇都專理,任莫重焉。且以刑法財賦,統而兼制。御史之職,糾繆繩愆,本為避嫌,不可私謁。三司慎守,遂絕經過。今代京尹逢御史于路必避馬而敬之,名分既乖,曷為取則?且秩五品不避御史,比肩事主,于理誠然。則京尹委用之權,豈輕于郎官、國子博土者乎?《漢桓典傳》曰︰“行行且止,避驄馬。”御史行者且止尚能記之,豈漢制京尹避御史偶不載于正史耶?乃知前史不書,是無避馬之理。必以刑賦為嫌,止于不相過從而已。然相值于路,但以色勃而返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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