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通初,有天水趙宏者,任江陰令,以片言折獄著聲。由是累宰劇邑,皆以 雪冤獲優考,至于疑似晦偽之事,悉能以情偽辯之。時有楚州淮陰農者,比莊頃 以豐歲而貨殖焉。其東鄰則拓腴田數百畝,資鏹未滿,因以莊券質于西鄰,貸緡 百萬,契書顯驗,且言來歲齎本利以贖。至期果以腴田獲利,首以貯財贖契,先 納八百緡,第檢置契書,期明日以殘資換券。所隔信宿,且恃通家,因不征納緡 之籍。明日,齎余鏹至,遂為西鄰不認矣,且無保證,又乏簿籍,終為所拒。東 鄰冤訴于縣,縣為追勘,無以證明。邑宰謂曰︰“誠疑爾冤,其如官中所賴者券, 乏此以證,何術理之?”復訴于州,州不能辨。東鄰不勝其憤,遠聆江陰之善政, 訟者乃越江而南,訴于趙宰。越宰謂曰︰“縣政地卑,且復逾境,何計奉雪?” 東鄰則冤泣曰︰“此地不得理,則無由自滌也。”趙曰︰“第止吾舍,試為思之。” 經宿,召前曰︰“吾計就矣,爾果不妄否?”則又曰︰“焉敢厚誣。”趙曰︰ “誠如是言,當為置法。”乃召捕盜之干事者數輩,至淮_,曰︰“有聚嘯而寇 江者,按驗已具,且言有同惡相濟者,在某居處。”名姓形狀,俱以西鄰指言, 請械送至此。先是,鄰州條法,唯持刃截江,無得藏匿。追牒至彼,果擒以還。 然西鄰自恃無跡,未甚加懼,至則旅于庭下。趙勵聲謂曰︰“幸耕織自活,何為 寇江?”囚則號呼與淚隨曰︰“稼穡之夫,未嘗舟楫。”趙又曰︰“辨證甚明, 且姓氏無差,或言偽而堅,則血膚取實。”囚則大恐,叩頭見血,如不勝其冤者。 趙又曰︰“所盜率多金銀錦繡,非農家所宜有也。汝宜籍舍之產以辨之。”囚意 稍開,謂皆非所貯者,且不疑東鄰之越訟也,乃言︰有稻若干斛,莊客某甲算納 到者;綢絹若干匹,家機所出者;錢若干貫,東鄰贖契者;銀器若干件,匠某鍛 成者。”趙宰大喜,即再審其事,復謂曰︰“汝果非寇江者,何為諱東鄰所贖八 百緡?”導引訴鄰,令其偶值,于是慚懼灰色,祈死廳前。趙令桎梏往本土,檢 付契書,然後置之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