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論請驛遞赦書狀

類別︰子部 作者︰唐•李絳 書名︰李相國論事集

    元和三年三月,御丹鳳樓,大赦天下。知樞密中使劉光奇,黨比同類,奏︰“準舊例,散差中使,走馬往諸道送赦書,所貴疾速。”意欲庇假其類,使至諸道,受納財賂,俟其至也,自獲其半。翰林學士裴洎、李絳等奏曰︰

    陛下自臨御海內,事推至當,易去煩苛。今復以赦書散差,敕使送,是求方鎮財物,蓋非陛下意旨。請付度支鹽鐵,急遞發遣,既得疾速簡便,又無求取勞擾。

    上依絳等所奏。光奇又奏曰︰“舊例如此,難便改易。”上曰︰“舊例若是,即須恭守,若不是,即須改移,豈可循舊弊耶?宜依裴洎、李絳所奏。”自此眾情必知慮事□可以理奪,真致治之英主也。故言時事,稱貞觀、開元、元和之政焉。


如果你對李相國論事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李相國論事集》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