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對漢代常以八月選子女
類別︰子部 作者︰唐•王方慶 書名︰
魏鄭公諫錄
太宗謂侍臣曰︰“漢代常以八月選洛陽中子女資色端麗者,載還後宮,此不可為法。然即日宮內,甚多配役之口,使其誕乳諸王,是非所宜。據此論選補宮列,理宜依禮。”公對曰︰“人多惑嬖色,乃致敗亂。周幽惑褒姒,晉獻惑驪姬,耽于寵欲,廢嫡立庶,幽王因此身死,遂喪西周;獻公身雖護沒,禍延數代。嬪御之間,所宜深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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