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奏公阿黨親戚者,太宗使御史大夫溫彥博案驗其事,乃言者謬妄。彥博奏︰“魏徵人臣,須存形跡,不能避遠嫌疑,為人所道,雖情在無私,事亦可責。”乃令彥博以此旨責公。因謂之曰︰“君前後諫爭,凡數百條,豈以小事損君眾美。自今以往,不得不存形跡也。”經數日太宗問公曰︰“昨來在外,聞有何不是事?”公正色曰︰“前日令彥博宣敕,語臣何因不作形跡,此言大不是。臣聞君臣葉契,義體一同,未聞不存公道,唯事形跡。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則邦之興喪,或未可知。”太宗瞿然改容,曰︰“前發此語,尋已悔之,君不得因茲遂懷隱避。”公乃再拜而言曰︰“臣以身許國,正道而行,必不敢欺負;但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太宗曰︰“忠良有異乎?”公曰︰“良臣,稷契咎繇是也;忠臣,龍逢比干是也。良臣使身獲美名,君受顯號,子孫傳業,福祿無疆。忠臣身受誅夷,君陷大惡,家國並喪,獨有其名。由此而言,相去遠矣。”太宗謂曰︰“君但莫違此言,朕不忘社稷之計。”乃賜絹一百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