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次第

類別︰子部 作者︰明•豐坊 書名︰童學書程

    學書之序,必先楷法,楷法必先大字。自八歲入小學,便學大字,以顏為法;十余歲乃習中楷,以歐為法;中楷既熟,然後斂為小楷,以鐘、王為法。楷書既成,乃縱為行書;行書既成,乃縱為草書。學草書者,先習章草,知偏旁來歷,然後變化為草聖。凡行書必先小而後大,欲其專法二王,不可遽放也。學篆者,亦必由楷書,正鋒既熟,則易為力。學八分者,先學篆,篆既熟,方學八分,乃有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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