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會主人之意酌地勢之宜

類別︰子部 作者︰明•徐上達 書名︰印法參同

    有友索印,彼必決其欲用印字以請,我須先得解說,根究六義,旁求篆文,使知偏旁點畫何背何從、何今何古,無失本來面目,不可執字之偏旁相似者,而臆度竊湊以成篆也。嗣求匹配眾字,相彼相此,合成一家,如字與篆文,有在他印或宜,在本印或不宜者,是與本印字不相合矣。須識率此從彼,率彼從此,活法變動,兩相當而後可也。于是酌其印璞之長、短、闊、狹,相參而用,倘于所請數字配合不成,則必耐性沉思,而意匠經營,終當討出天然巧處。如終不得,或從其妥者,舍其否者,可易以他字則易之,可以減本字則減之,斷不可牽強塞責,枉己從人。如姓與名,必不可易,若"之印"、"之章"、"信印"、"私印"、"印章"、"印信"、"印記",斯可用可舍,可以更易矣。又如表德,必不可易,若加姓,加字,加氏,斯亦可隨意取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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