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修身篇 致九弟•時刻悔悟大有進益

類別︰其他 作者︰曾國藩 書名︰曾國藩家書

    【原文】

    沅弟左右︰鄂督五福堂有回祿ヾ之災,幸人口無恙,上房無恙,受驚已不小矣。其

    屋系板壁紙糊,本易招火;凡遇此等事,只可說打雜人役失火,固不可疑會匪之毒謀,

    尤不可怪仇家之奸細。若大驚小怪,胡想亂猜,生出多少枝葉,仇家轉得傳播以為快。

    惟有處處泰然,行所無事,申甫所謂好漢打脫牙和血吞,星岡公所謂有福之人善退財,

    真處逆境者之良法也。

    弟求兄隨時訓示申儆,名子自問近年得力,惟有一悔字訣。兄昔年自負本領甚大,

    可屈可伸,可行可藏,又每見得人家不是。自從丁已戊午大悔大悟之後,乃知自己全無

    本領,凡事都見得人家有幾分是處,故自戊午至九載,與四十歲以前泅不相同。大約以

    能立能達為體,以不怨不尤為用。立者,發奮自強,站得住也。達者,辦事圓融,行得

    通也。

    吾九年以來,痛戒無恆之弊,看書寫字,從未間斷,選將練兵,亦常留心,此皆自

    強能立工夫。奏疏公牘,再三斟酌,無一過當之語,自夸之辭,此皆圓融能達工夫。至

    于怨天本有所不敢,尤人則尚不能免,亦皆隨時強制而克去之。

    弟若欲自儆惕ゝ,似可學阿兄丁戊二年之悔,然後痛下針貶,必有大進。立達二字,

    吾于己未年,曾寫于弟之手卷中,弟亦刻刻思自立自強,但于能達處尚欠體驗,于不怨

    尤處,尚難強制。吾信中言皆隨時指點,勸弟強制也。趙廣漢本漢之賢臣,因星變而劾

    魏相,後乃身當其災,可為殷鑒。默存一悔字,無事不可挽回也。(同治六年正月初三

    日)

    【注釋】

    ヾ回祿︰傳說中的火種。此處指火災。

    ゝ儆惕︰敬惕。

    【譯文】

    沅弟左右︰

    鄂督署的五福堂遭了火災,幸虧人日沒有事,上房也無事,只是受驚嚇不小。那里

    的房子是木板牆壁加紙糊,本來容易招火。凡屬遇到這種事,只能說是打雜的人失火,

    不要懷疑到是敵匪的毒計,尤其不要怪是仇家的奸細干的。如果大驚小怪,胡思亂猜、

    添枝增葉,那傳播起來非常快。只有處處泰然處之,行若無事,像申甫說的那樣,好漢

    打脫牙齒和血吞。星岡公說的,有福的人善于退財,真是處于逆境的人自安好辦法。

    弟弟要求為兄時訓示,為兄自問近年來,得力于一個“悔”字訣。過去自負,以為

    自己的本領大,可屈可伸,可行可藏,又每每看見別人的不是。自從丁已、戊午大悔大

    悟之後,才知道自己沒有本領。什麼事都看得見別人有幾分對的。所以自戊午到現在九

    年里,與四十歲以前完全不同。大約以能劉創為體,以不怨不尤為用。立,是發奮自強,

    站得住的意思。達,是辦事周到,行得通的意思。

    我九年以來,痛下決心改掉沒有恆心的毛病,看書寫字,從不間斷。選將練兵,也

    當留心,這都是自強自立的工夫。奏疏公牘,再三斟酌,沒有一句過頭的話,沒有一個

    自夸的詞,這都是圓熟到能達的工夫。至于說到怨天,本來就不敢;尤人還不可隆免,

    也隨時強制自己盡量克服。

    弟弟如果想自己警惕,似乎可以學為兄丁戊二年的悔悟,然後痛下針貶,定會有大

    進益。立達二字,我在已未年曾經寫在弟弟的手卷上,弟弟也時刻想自立自強,但對于

    達字還缺乏體驗,對于不怨天尤人,還難以強制。我在信中隨時指點,勸弟弟強制自己。

    趙廣漢本來是漢的賢臣,因星變而彈劾魏相,後來身受其災,可以作為殷鑒。心里暗暗

    存一個悔字,沒有什麼事不可以挽因呢。(同治六年正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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