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經》雲:服藥不可多食生葫蒜、雜生菜。
又雲:服藥不可食諸滑物果菜。
又雲:服藥不可多食肥豬犬肉肥羹及魚膾。
又雲:服藥通忌見死尸及產婦諸淹穢事。
又雲:服藥有術,勿食桃李及雀肉、葫蒜、青魚 。有巴豆勿食蘆筍羹及豬肉。(今按:《 黃 連桔梗勿食豬肉。(今按:《範汪方》:食之精漏少子,使人縮產,飲不可下,病不除)。有半夏菖蒲勿食飴糖及羊肉。(今按:《範汪方》雲:令人病不除。《膳夫經》雲:三日勿食秫)。有細辛勿食生菜。(今按:《範汪方》雲:食之病增)。有甘草勿食菘。(今按:《範汪方 有藜蘆,勿食狸肉。(今按:《範汪方》雲:食之使人水道逆上成腹脹)。有牡丹勿食生葫葉(《新修本草》無此字)。今按:《範汪方》雲:一日勿食葫,病增。《膳夫經》雲:二日勿食生蒜,病增﹞。有恆山勿食生蔥菜。(今按:《範汪方》雲:食之增病)。有空青、朱沙,勿食生血物。(今按:《養生要集》雲:病不除)。有茯雲:勿食諸酢熱。《玉葙方》雲:茯苓忌鯉魚)。
《養生要集》雲:服藥不可食諸滑物、果、實、菜、油、面、生、冷、酢。
又雲:服藥不可多食生葫蒜、雜生菜、豬肉、魚臊膾。
又雲:服藥有松脂,勿食五肉魚菜鹽醬,唯得飲水並小酒脯耳。
又雲:服藥有天門冬,忌鯉魚。
又雲:服藥有黃精,忌食梅。
《枕中方》雲:凡服藥物,不欲食蒜、石榴、豬肝,房室都絕之為上,服神藥物勿向北方,又雲:凡服食,忌血味,使三尸不去。
《千金方》雲:凡餌藥之人不可服鹿肉,服藥必不得力。所以然者,鹿恆食解毒之草,是故能制散諸藥也。
又雲:凡服藥,皆斷生、冷、酢、滑、豬、雞、魚、油、面、蒜。其大補丸慎陳臭。
又雲:服藥有柏子,忌食面、五肉、魚、菜。
《慧日寺藥方》雲:服桂勿食鯉魚,害人。(今按:《養生要集》雲,蔥桂不可今食,傷人)
《馬琬食經》雲:服杏仁忌食豬肉,殺人。
《藥像 》雲:服槐實,忌豬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