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源論》雲:人為水所浸溺,水從孔竅入,灌注腑髒,其氣壅閉,故死。若早拯救得出,又雲:經半日及一日,猶可活;氣已絕,心上暖亦可治之。
《短劇方》治溺水死已經二宿者可活方: 搗皂莢作末,以綿裹,納死人下部中,須臾牽出,即活也。
又雲:治溺水死方: 以灶灰布著地,令濃五寸,以甑倒覆灰上,以溺人覆伏甑上,口中水當出也,覺水出,復更 小時 又方:令二健人抱溺人,倒臥瀝溺人,水出盡便活也。
《葛氏方》:溺死一宿者尚可活。治之方:倒懸死人,以好酒灌其鼻,立活。(《龍門方》同之。)
又雲:身尚溫者,取灶中灰二石余埋人,從頭至足,即活。
又方:便脫暖釜覆之,取溺人伏其上,腹中水出便活。
《千金方》治落水死方: 酢灌鼻。
又方:裹鍛石納下部中,水盡出即活。
又方:但埋死人暖灰中,頭足俱沒,唯開七孔。
《錄驗方》治溺死方: 灸臍中。
《集驗方》治溺水死方: 熬沙以覆死人,使上下有沙,但出鼻口,中沙溫濕,須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