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方》雲:論曰:產婦雖是穢惡,然將痛之時,及未產已產,並不得令死喪穢家之人來視之,則生難。若已產者,則傷兒。
又雲:凡欲產時,特忌多人瞻視。唯三人在旁,待生 訖了,仍可告語諸人也。若人眾看之,無不難耳。
又雲:兒出訖,一切人及母忌問是男是女。又勿令母看視穢污。
又雲:凡產婦慎熱食熱藥,常當識此,飲食當如人肌。
《產經》雲:凡婦人初生兒,不須自視。已付邊人,莫問男女。邊人莫言男女也。兒敗。
《短劇方》雲:凡婦人產暗穢血露未淨,不可出戶牖至井灶所也。不朝神祗及祠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