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小儿禁食第十九

类别:子部 作者:日·丹波康赖 书名:医心方

    《产经》云∶小儿食语害,令儿腹中生瘕,难治。

    又云∶小儿齿未易,蜜及饴糖不可与食,令儿齿 坏,虽易,齿不坚。

    又云∶小儿不可与食狗鼠残物,令儿咽中生白疮,死。

    又云∶小儿不可与食核未成诸果,令儿生寒热及瘰 。

    《养生要集》云∶大豆炒小麦,勿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儿,喜气壅而死也。

    又云∶凡男子年十五以下,不得饮冰沉浆,腠理未成,故成病。

    又云∶小儿未断乳,不可啖鸡肉,生蛔虫,亦令体瘦。

    《崔禹锡食经》云∶大麦面勿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儿,其喜气壅塞而死。

    《孟诜食经》云∶黍,不可与小儿食之,令不能行。

    又云∶小儿食蕺菜,便觉脚痛。

    《苏敬本草注》云∶粟(栗)饵孩儿,令齿不生。

    《本草拾遗》云∶虾,小儿食之,脚屈不能行。

    又云∶小儿食蕨,脚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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