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源論》雲:癇,小兒病也。十歲以上為癲,十歲以下為癇。其發之狀,或口眼相引而目精上搖,或手足掣縱,或背脊強直,或頸項反折。諸方諸(說)癇(癲),名證不同,大較其發之源,皆因三種。三種者風癇、驚癇、食癇是也。風癇因衣濃行出,出而風入為之;驚癇因驚怖大啼乃發;食癇因乳哺不節所成。然小兒氣血微弱,易為傷動,因此三種變作諸癇也。
凡諸癇正發,手足掣縮,慎勿捉持之,捉則令曲戾不隨也。
《短劇方》雲:《玄中記》雲:天下有女鳥,一名姑權,又名鉤皇鬼也;喜以陰雨夜過飛鳴,徘徊人村里,喚得來者是也。是鳥專雌無雄,不產,喜落毛羽中塵,置人兒衣中,便使兒作癇,病必死,便化為其兒也。是以小兒生至十歲,衣被不可露,七八月尤忌。
《神農本草經》雲:小兒驚癇,有百二十種,其證候異于常。
《千金方》雲:所以有癇病,痙病(者),皆由髒氣不平故也。新生即癇者,是其五髒未收斂,血氣不聚,五脈不流故也。
又雲:灸癇法:囟中末合,骨中隨息動者,是最要處也。(灸五壯。)
又雲:頂上回毛中、羶中、巨闕、臍中,毛尺澤、勞宮、伏兔、三里、然谷穴,灸之。
今按:《明堂經》伏兔穴禁灸。
又雲:灸癇當先下,使兒虛,乃承虛灸之。未下有實而灸者,氣逼前後不通,殺人。
又雲:龍膽湯主之。(其方在本書第五卷。)
《廣利方》:核子驚癇不知人,迷悶嚼(舌)作目方:牛黃一大豆許,和蜜,水服之,立效。
又方:烏犀角失(尖),研,並水二大合,服之立效。
《枕中方》:取紙中白魚,隨羊乳和之即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