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要集》雲:凡諸果非時,未成核,不可食。令人生瘡,或發黃膽。
又雲:凡諸果物生兩甲,皆有毒,不可食,害人。
又雲:凡棗桃杏李之輩,若有兩核者,食之傷人。
又雲:凡諸果停久,食之發病。
又雲:凡果墮地三重,食之殺人。
《食經》雲:空腹勿食生果,喜令人膈上熱,為骨蒸,作癰癤。
又雲:諸果和合食,傷人。
卷第二十九 諸果禁第十二類別︰子部
作者︰日•丹波康賴 書名︰醫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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