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婦人妊娠病脈證治第二十

類別︰子部 作者︰清•尤在涇 書名︰金匱要略心典

    師曰。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桂枝湯主之。于法六十日當有此證。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平脈。脈無病也。即內經身有病而無邪脈之意。陰脈小弱者。初時胎氣未盛。而陰方受蝕。故陰脈比陽脈小弱。至三四月經血久蓄。陰脈始強。內經所謂手少陰脈動者妊子。千金所謂三月尺脈數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內多熱也。一作嘔亦通。今妊婦二三月。往往惡阻不能食是已。無寒熱者。無邪氣也。夫脈無故而身有病。而又非寒熱邪氣。則無可施治。惟宜桂枝湯和調陰陽而已。徐氏雲。桂枝湯外證得之。為解肌和營衛。內證得之。為化氣調陰陽也。六十日當有此證者。謂妊娠兩月。正當惡阻之時。設不知而妄治。則病氣反增。正氣反損。而嘔瀉有加矣。絕之謂禁絕其醫藥也。樓全善雲。 嘗治一二婦惡阻病吐。前醫愈治愈吐。因思仲景絕之之旨。以炒糯米湯代茶。止藥月余漸安。

    婦人宿有 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此為 痼害。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 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當下其 。桂枝茯苓丸主之。 、舊血所積。為宿病也。 痼害者。宿病之氣。害其胎氣也。于法妊娠六月。其胎當動。今未三月。胎不當動而忽動者。特以 痼害之之故。是六月動者胎之常。三月動者胎之變也。夫 病之人。其經月當不利。經不利。則不能受胎。茲前三月經水適利。胞宮淨而胎可結矣。胎結故經斷不復下。 乃未三月而 血仍下。亦以 痼害之之故。是血留養胎者其常。血下不止者其變也。要之。其 不去。則血必不守。血不守。則胎終不安。故曰當下其 。桂枝茯苓丸。下 之力。頗輕且緩。蓋恐峻厲之藥。將並傷其胎氣也。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 茯苓 丹皮 桃仁(去皮尖熬) 芍藥(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煉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婦人懷妊六七月。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髒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髒。脈弦發熱。有似表邪。而乃身不痛而腹反痛。背不惡寒而腹反惡寒。甚至少腹陣陣作冷。若或扇 之者然。所以然者。子髒開不能合。而風冷之氣乘之也。夫髒開風入。其陰內勝。則其脈弦為陰氣。 而發熱且為格陽矣。胎脹者。胎熱則消。寒則脹也。附子湯方未見。然溫里散寒之意。概可推矣。

    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 膠艾湯主之。

    婦人經水淋瀝。及胎產前後下血不止者。皆沖任脈虛。而陰氣不能守也。是惟膠艾湯為能補而固之。 中有芎、歸。能于血中行氣。艾葉利陰氣。止痛安胎。故亦治妊娠胞阻。胞阻者。胞脈阻滯。血少而氣不行也。

    膠艾湯方

    干地黃(六兩) 川芎 阿膠 甘草(各二兩) 艾葉 當歸(各三兩) 芍藥(四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婦人懷妊。腹中 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按、說文 音絞。腹中急也。乃血不足。而水反侵之也。血不足而水侵。則胎失其所養。而反得其所害矣。

    腹中能無 痛乎。芎、歸、芍藥。益血之虛。苓、術、澤瀉。除水之氣。趙氏曰。此因脾土為木邪所客。谷氣不舉。

    濕氣下流。搏于陰血而痛。故用芍藥多他藥數倍。以瀉肝木。亦通。

    當歸芍藥散方

    當歸 川芎(各三兩) 芍藥(一斤) 茯苓 白術(各四兩) 澤瀉(半斤) 上六味。杵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妊娠嘔吐不止。干姜人參半夏丸主之。

    此益虛溫胃之法。為妊娠中虛而有寒飲者設也。夫陽明之脈。順而下行者也。有寒則逆。有熱亦逆。逆則飲必從之。而妊娠之體。精凝血聚。每多蘊而成熱者矣。按外台方。青竹茹、橘皮、半夏各五兩。生姜、茯苓各四兩。麥冬、人參各三兩。為治胃熱氣逆嘔吐之法。可補仲景之未備也。

    干姜人參半夏丸方

    干姜 人參(各一兩) 半夏(二兩)

    上三味末之。以生姜汁糊為丸。梧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

    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

    小便難而飲食如故。則病不由中焦出。而又無腹滿身重等證。則更非水氣不行。知其血虛熱郁。而津液澀少也。本草當歸補女子諸不足。苦參入陰利竅除伏熱。貝母能療郁結。兼清水液之源也。

    當歸貝母苦參丸方

    當歸 貝母 苦參(各四兩)

    上三味末之。煉蜜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灑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妊娠小便不利。與上條同。而身重惡寒頭眩。則全是水氣為病。視虛熱液少者。霄壤懸殊矣。葵 子、茯苓滑竅行水。水氣既行。不淫肌體。身不重矣。不侵衛陽。不惡寒矣。不犯清道。不頭眩矣。經曰。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虛之變。不可不審也。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升) 茯苓(三兩)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二服。小便利則愈。

    婦人妊娠宜常服。當歸散主之。

    妊娠之後。最慮濕熱傷動胎氣。故于芎、歸、芍藥養血之中。用白術除濕。黃芩除熱。丹溪稱黃 芩、白術為安胎之聖藥。夫芩、術非能安胎者。去其濕熱而胎自安耳。

    當歸散方

    當歸 黃芩 芍藥 川芎(各一斤) 白術(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產。胎無疾苦。產後百病悉主之。

    妊娠養胎。白術散主之。

    妊娠傷胎。有因濕熱者。亦有因濕寒者。隨人髒氣之陰陽而各異也。當歸散。正治濕熱之劑。白 術散。白術、牡蠣燥濕。川芎溫血。蜀椒去寒。則正治濕寒之劑也。仲景並列于此。其所以詔示後人者深矣。

    白術散方

    白術 川芎 蜀椒(去汗) 牡蠣(各三分)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一錢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藥。心下毒痛。倍加芎 。心煩吐痛。不能食飲。加細辛一兩。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後更以醋漿水服之。若嘔。以醋漿水服之。復不解者。小麥汁服之。已後渴者。大麥粥服之。病雖愈。服之勿置。

    婦人傷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

    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微利則愈。

    傷胎。胎傷而病也。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而實非水也。所以然者。心氣實故也。心、君火也。為肺所畏。而妊娠七月。肺當養胎。心氣實則肺不敢降。而胎失其養。所謂太陰當養不養也。夫肺主氣化者也。肺不養胎。則胞中之氣化阻。而水乃不行矣。腹滿便難身重。職是故也。

    是不可治其肺。當刺勞宮以瀉心氣。刺關元以行水氣。使小便微利。則心氣降。心降而肺自行矣。勞 宮、心之穴。關元、腎之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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