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阳篇 少阳权变法第二 大柴胡汤证一条

类别:子部 作者:清·尤在泾 书名:伤寒贯珠集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而有柴胡证,乃邪气去太阳之阳明,而复之少阳也。少阳不可下,而反二三下之。于法为逆。若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所谓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是也。若服汤已。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邪气郁滞于里。欲出不出。欲结不结。为未解也,与大柴胡以下里热则愈,亦先表后里之意也,此条自太阳篇移入。

    大柴胡汤方

    柴胡(八两) 半夏(八两) 黄芩(三两) 生姜(五两) 枳实(四枚) 芍药(三两)大枣(十二枚擘) 大黄(二两酒浸)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按大柴胡有柴胡、生姜、半夏之辛而走表。黄芩、芍药、枳实、大黄之苦而入里,乃表里并治之剂,而此云大柴胡下之者,谓病兼表里,故先与小柴胡解之,而后以大柴胡下之耳。盖分言之,则大小柴胡各有表里。合言之,则小柴胡主表,而大柴胡主里。古人之言,当以意。逆往往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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