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部第六卷 火之一 艾火

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時珍 書名︰本草綱目

    【主治】灸百病。若灸諸風冷疾,入硫黃末少許,尤良(時珍)。

    【發明】時珍曰:凡灸艾火者,宜用陽燧、火珠承日,取太陽真火。其次則鑽槐取火,為良。若急卒難備,即用真麻油燈,或蠟燭火,以艾睫燒點于炷,滋潤灸瘡,至愈不痛也。

    其戛金、擊石、鑽燧入木之火,皆不可用。邵子雲:火無體,因物以為體,金石之火,烈于草木之火,是矣。八木者,松火,難瘥;柏火,傷神多汗;桑火,傷肌肉;柘火,傷氣脈;棗火,傷內吐血;橘火,傷營衛經絡;榆火,傷骨失志;,竹火,傷筋損目也。《南齊書》載武帝時,有沙門從北齊 赤火來,其火赤于常火而小,雲以療疾,貴賤爭取之,灸至七炷,多得其驗。吳興楊道慶虛疾二十年,灸之即瘥。咸稱為聖火,詔禁之不止。不知此火,何物之火也。

    【附錄】陽燧 時珍曰:火鏡也。以銅鑄成,其面凹,摩熱向日,以艾承之,則得火。

    《周禮》司 氏以火燧取明火于日,是矣。

    火珠 見石部水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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