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部第十二卷 草之一 三七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时珍 书名:本草纲目

    (《纲目》)

    【释名】山漆(《纲目》)、金不换。

    时珍曰∶彼人言其叶左三右四,故名三七,盖恐不然。或云本名山漆,谓其能合金疮,如漆粘物也,此说近之。金不换,贵重之称也。

    【集解】时珍曰∶生广西、南丹诸州番峒深山中,采根曝干,黄黑色。团结者,状略似白芨;长者,如老干地黄,有节。味微甘而苦,颇似人参之味。或云∶试法,以末糁猪血中,血化为水者乃真。近传一种草,春生苗,夏高三、四尺。叶似菊艾而劲浓,有歧尖。茎有赤棱。夏秋开黄花,蕊如金丝,盘纽可爱,而气不香。花干则吐絮如苦 絮。根叶味甘。治金疮折伤出血,及上下血病,甚效。云是三七,而根大如牛蒡根,与南中来者不类,恐是刘寄奴之属,甚易繁衍。

    根 【气味】甘、微苦,温,无毒。

    【主治】止血散血定痛,金刃箭伤、跌扑杖疮、血出不止者,嚼烂涂,或为末掺之,其血即止。亦主吐血衄血,下血血痢,崩中经水不止,产后恶血不下,血运血痛,赤目痈肿,虎咬蛇伤诸病(时珍)。

    【发明】时珍曰∶此药近时始出,南人军中用为金疮要药,云有奇功。又云∶凡杖扑伤损,瘀血淋漓者,随即嚼烂,罨之即止;青肿者,即消散。若受杖时,先服一、二钱,则血不冲心;杖后,尤宜服之。产后服,亦良。大抵此药气温、味甘微苦,乃阳明、厥阴血分之药,故能治一切血病,与骐 竭、紫矿相同。

    【附方】新八。

    吐血衄血∶山漆一钱,自嚼,米汤送下。或以五分,加入八核汤。(《濒湖集简方》)

    赤痢血痢∶三七三钱,研末,米泔水调服。即愈。(同上)大肠下血∶三七研末,同淡白酒调一、二钱服,三服可愈。加五分入四物汤,亦可。(同上)妇人血崩∶方同上。产后血多∶山漆研末,米汤服一钱。(同上)男妇赤眼,十分重者∶以山漆根磨汁,涂四围。甚妙。(同上)

    虎咬蛇伤∶山漆研末,米饮服三钱,仍嚼涂之。(并同上)

    叶 【主治】折伤跌扑出血,敷之即止;青肿,经夜即散,余功同根(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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