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 桑上寄生

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時珍 書名︰本草綱目

    (《本經》上品)

    【釋名】寄屑(《本經》)、寓木(《本經》)、時珍曰:此物寄寓他木而生,如鳥立于上,故曰寄生、寓木、蔦木。俗呼為寄生草。《東方朔傳》雲: 【集解】《別錄》曰:桑上寄生,生弘農川谷桑樹上。三月三日采睫弘景曰:寄生松上、楊上、楓上皆有,形類是一般,但根津所因處為異,則各隨其樹名之。生樹枝間,根在枝節之內。葉圓青赤,濃澤易折。旁自生枝節。冬夏生,四月花白。五月實赤,大如小豆。處處皆有,以出彭城者為勝。俗呼為續斷用之,而《本經》續斷別在上品,主療不同,市人混雜無識者。

    恭曰:此多生楓、槲、櫸柳、水楊等樹上。葉無陰陽,如細柳葉而濃脆。睫粗短。子黃色,大如小棗。惟虢州有桑上者,子汁甚粘,核大似小豆,九月始熟,黃色。陶言五月實赤,大如小豆,蓋未見也。江南人相承用其睫為續斷,殊不相關。

    保升曰:諸樹多有寄生,睫、葉並相似,雲是烏鳥食一物子,糞落樹上,感氣而生。葉如橘而濃軟,睫如槐而肥脆。處處雖有,須桑上者佳。然非自采,即難以別。可斷睫視之,色深黃者為驗。又《圖經》雲:葉似龍膽而濃闊。睫短似雞腳,作樹形。三月、四月花,黃白色。六月、七月結子,黃綠色,如小豆,以汁稠粘者良也。

    大明曰:人多收櫸樹上者為桑寄生。桑上極少,縱有,形與櫸上者亦不同。次即楓樹上者,力與櫸樹上者相同,黃色。七月、八月采。

    宗 曰:桑寄生皆言處處有之。從官南北,處處難得。豈歲歲斫踐之,苦不能生耶?

    抑方宜不同耶?若以為鳥食物子落枝節間感氣而生,則麥當生麥,谷當生谷,不當生此一物也。自是感造化之氣,別是一物。古人惟取桑上者,是假其氣爾。第以難得真者,真者下咽,必驗如神。向有求此于吳中諸邑者。予遍搜不可得,遂以實告之。鄰邑以他木寄生送上,服之震亨曰:桑寄生藥之要品,而人不諳其的,惜哉。近海州邑及海外之境,其地暖而不蠶,桑無采捋之苦,氣濃意濃,自然生出也。何嘗節間可容他子耶?時珍曰:寄生,高者二、三尺。其葉圓而微尖,濃而柔,面青而光澤,背淡紫而有茸。人言川蜀桑多,時有生者。他處鮮得。須自采或連桑采者乃可用。世俗多以雜樹上者充之,氣性不同,恐反有害也。按:鄭樵《通志》雲:寄生有兩種:一種大者,葉如石榴葉;一種小者,葉如麻黃葉。其子皆相似。大者曰蔦,小者曰女蘿。今觀《蜀本》、韓氏所說亦是兩種,與鄭說同。

    【修治】 曰:采得,銅刀和根、枝、睫葉細銼,陰干用。勿見火。

    【氣味】苦,平,無毒。

    《別錄》曰:甘,無毒。

    【主治】腰痛,小兒背強,癰腫,充肌膚,堅發齒,長須眉,安胎(《本經》)。去女子崩中內傷不足,產後余疾,下乳汁,主金瘡,去痹(《別錄》)。助筋骨,益血脈(大明)。主懷妊漏血不止,令胎牢固(甄權)。

    【附方】新四。膈氣:生桑寄生搗汁一盞,服之。(《集簡方》)。胎動腹痛:桑寄生一兩半,阿膠(炒)半兩,艾葉半兩,水一盞半,煎一盞,去滓溫服。或去艾葉。(《聖惠方》)。

    毒痢膿血:六脈微小,並無寒熱。宜以桑寄生二兩,防風、大芎二錢半,炙甘草三銖。

    為末。每服二錢,水一盞,煎八分,和滓服。(楊子建《護命方》)。

    下血後虛:下血止後,但覺丹田元氣虛乏,腰膝沉重少力。桑寄生為末。每服一錢,非時白湯點服。(楊子建《護命方實 【氣味】甘,平,無毒。

    【主治】明目,輕身,通神(《本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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