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人肉

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時珍 書名︰本草綱目

    (《拾遺》)

    【主治】瘵疾(藏器)。

    【發明】時珍曰:張杲《醫說》言:唐•開元中,明州人陳藏器著《本草拾遺》,載人肉療羸瘵。自此閭閻有病此者,多相效割股。按:陳氏之先,已有割股割肝者矣;而歸咎陳氏,所以罪其筆之于書,而不立言以破惑也,本草可輕言哉?嗚呼!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父母雖病篤,豈肯欲子孫殘傷其支體,而自食其骨肉乎?此愚民之見也。按:何孟春•《余冬序錄》雲:江伯兒母病,割脅肉以進。不愈,禱于神,欲殺子以謝神。母愈,遂殺其三歲子。事聞太祖皇帝,怒其絕倫滅理,杖而配之。下禮部議曰:子之事親,有病則拜托良醫。至于呼天禱神,此懇切至情不容已者。若臥冰割股,事屬後世。乃愚昧之徒,一時激發,務為詭異,以驚世駭俗,希求旌表,規避徭役。割股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殺子。違道傷生,莫此為甚。自今遇此,不在旌表之例。嗚呼!聖人立教,高出千古,韙哉如此。又陶九成《輟耕錄》載: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此乃盜賊之無人性者,不足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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