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九 傷寒門 辯傷寒熱病不可治形候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普濟方

    傷寒三部脈。陰陽脈俱盛。大汗出。不解者。不可治。

    傷寒陰陽俱熱。虛不止者。不可治。

    傷寒脈至。乍數乍疏者。不可治。

    傷寒譫言妄語妄誕身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脈沉細。手足遂冷者。不可治。

    傷寒咳而上氣。其脈散者。不可治。

    傷寒熱盛。脈浮大者。生。沉小者。不可治。

    傷寒已得汗。脈沉小者。生。浮大者。不可治。

    傷寒譫語。直視而喘者。不可治。

    傷寒下利厥逆。躁不能臥者。不可治。

    傷寒發熱下利。至厥不反者。不可治。

    傷寒病。惡寒。蜷而利。手足逆者。不可治。

    傷寒五六日。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時自吐利。復煩躁。

    不得臥寐者。不可治。

    傷寒六七日。喘息高者。不可治。

    傷寒發汗不出。若大灌發者。不可治。

    傷寒泄而腹滿甚者。不可治。

    傷寒目不明。熱不已者。不可治。

    傷寒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不可治。

    傷寒汗不出。嘔血者。不可治。

    傷寒舌本爛。熱不已者。不可治。

    傷寒咳血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不可治。

    傷寒髓熱者。不可治。

    傷寒熱而痙者。不可治。

    傷寒熱病。腰折螈 。齒噤者。不可治。

    傷寒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脈不還。不可治。

    傷寒四逆。惡寒。脈不至。其人不熱而躁者。不可治。

    熱病脈代者。一日死。

    熱病二三日。身體熱。腹痛。頭痛。食飲如故。脈直而疾者。至八日。不可治。

    熱病三四日。腰以下不得汗。脈大疾者。生。脈細小難得者。不可治。

    熱病四五日。頭不熱。腹不痛而吐。脈來微細。至十二日。不可治。

    熱病七八日。其脈微。小便如墨。口干。脈代。舌焦干黑者。不可治。

    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患便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

    熱病七八日。脈不躁不數。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者。死。

    熱病八九日。頭不疼。身不痛。目不赤。色不變而反利。脈來累累。按不彈手。時大。

    心下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

    熱病脈常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者。生也。

    熱病已得汗。體熱不去者。不可治。

    熱病。其人滾滾大熱。脈細小者。不可治。

    熱病下利不止。腹中痛甚者。不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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