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傷寒下 傷寒宜忌第四

類別︰子部 作者︰唐•孫思邈 書名︰千金翼方

    十五章

    忌發汗第一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在里,忌發其汗。

    脈浮而緊,法當身體疼痛,當以汗解,假令尺中脈遲者,忌發其汗,何以知然,此為榮氣不足,血氣微少故也。

    少陰病,脈微,忌發其汗,無陽故也。

    咽中閉塞,忌發其汗,發其汗即吐血,氣微絕,逆冷。

    厥忌發其汗,發其汗即聲亂咽嘶舌萎。

    太陽病,發熱惡寒,寒多熱少,脈微弱,則無陽也,忌復發其汗。

    咽喉干燥者,忌發其汗。

    亡血家,忌攻其表,汗出則寒栗而振。

    衄家,忌攻其表,汗出,必額上促急。

    汗家,重發其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

    淋家,忌發其汗,發其汗必便血。

    瘡家,雖身疼痛,忌攻其表,汗出則 。

    冬時忌發其汗,發其汗必吐利,口中爛,生瘡,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忌攻其表,汗則厥逆冷。

    太陽病發其汗,因致 。

    宜發汗第二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皆周,澀澀一時間益佳,不欲流離。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則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凡服湯藥,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凡雲︰宜發汗而無湯者,丸散亦可用,然不如湯藥也。

    凡脈浮者,病在外,宜發其汗。

    太陽病,脈浮而數者,宜發其汗。

    陽明病,脈浮虛者,宜發其汗。

    陽明病,其脈遲,汗出多而微惡寒者,表為未解,宜發其汗。

    太陰病,脈浮,宜發其汗。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濡弱,浮者熱自發,濡溺者,汗自出,澀澀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干嘔,桂枝湯主之。

    太陽,頭痛發熱,身體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麻黃湯主之。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體疼痛,不汗出而煩躁,大青龍湯主之。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

    忌吐第三

    太陽病,惡寒而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而發熱,關上脈細而數,此吐之過也。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運,若膈

    上有寒飲,干嘔,忌吐,當溫之。

    諸四逆病厥,忌吐,虛家亦然。

    宜吐第四

    大法春宜吐。

    凡服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病如桂枝證,其頭項不強痛,寸口脈浮,胸中痞堅,上撞咽喉不得息,此為有寒,宜吐之。

    病胸上諸實,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脈反遲,寸口微滑,此宜吐之,利即止。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宜吐之。

    病者手足逆冷,脈乍緊,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饑不能食,病在胸中,宜吐之。

    宿食在上管,宜吐之。

    忌下第五

    咽中閉塞,忌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諸外實忌下,下之皆發微熱,亡脈則厥諸虛忌下,下之則渴,引水易愈,惡水者劇。

    脈數者忌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尺中弱澀者,復忌下。

    脈浮大,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太陽證不罷,忌下,下之為逆。

    結胸證,其脈浮大,忌下,下之即死。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忌下。

    太陽與少陽合病,心下痞堅,頸項強而眩,忌下。

    凡四逆病厥者,忌下,虛家亦然。

    病欲吐者忌下。

    病有外證未解,忌下,下之為逆。

    少陰病,食入即吐,心中溫溫欲死,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此胸中實,忌下。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忌下。下之亡血則死。

    宜下第六

    大法秋宜下凡宜下,以湯勝丸散。

    凡服湯下,中病則止,不必盡三服。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

    少陰病,五六日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

    少陰病,下利清水,色青者,心下必痛,口干者,宜下之。

    下利,三部脈皆浮,按其心下堅者,宜下之。

    下利,脈遲而滑者,實也,利未欲止,宜下之。

    陽明與少陽合病,利而脈不負者為順,脈數而滑者,有宿食,宜下之。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答曰︰寸口脈浮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宿食,宜下之。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宜下之。

    下利瘥,至其時復發,此為病不盡,宜復下之。

    凡病腹中滿痛者為寒,宜下之。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宜下之。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楮不和,無表里證,大便難,微熱者,此為實,急下之。

    脈雙弦而遲,心下堅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宜下之。

    傷寒有熱,而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此為血,宜下之。

    病者煩熱,汗出即解,復如瘧,日晡所發者,屬陽明,脈實者,當下之。

    宜溫第七

    大法冬宜服溫熱藥。

    師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更疼痛,當救其里,宜溫藥四逆湯。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里,宜四逆湯。

    下利,脈遲緊,為痛未欲止,宜溫之。

    下利,脈浮大者,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宜溫之,與水必噦。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者,宜溫之。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其髒有寒故也,宜溫之。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若膈

    上有寒飲,干嘔,宜溫之。

    少陰病,脈沉者,宜急溫之。

    下利,欲食者,宜就溫之。

    忌火第八

    傷寒,加火針,必驚。

    傷寒脈浮,而醫反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臥起不安。

    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必譫語。

    太陽病,以火燻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發黃。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是為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為強責少陰汗也。

    宜火第九

    凡下利,谷道中痛,宜炙枳實若熬鹽等熨之。

    忌灸第十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

    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去,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此為火逆。

    脈浮熱甚,而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咽燥必唾血。

    宜灸第十一

    少陰病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宜灸之。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而脈不足,灸其少陰七壯。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者,即嘔,汗者必數更衣,反少者,宜溫其上,灸之。(一雲灸厥陰五十壯。)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主厥,厥陰是也,灸不溫反微喘者,死。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脈促,手足厥者,宜灸之。

    忌刺第十二

    大怒無刺 新內無刺 大勞無刺 大醉無刺 大飽無刺 大渴無刺 大驚無刺無刺 之熱,無刺淥淥之汗,無刺渾渾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

    上工刺未生,其次刺未盛,其次刺其衰,工逆此者,是謂伐形。

    宜刺第十三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自當愈,其經竟故也,若欲作再經者,宜刺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宜先刺風池,風府,乃卻與桂枝湯則愈。

    傷寒,腹滿而譫語,寸口脈浮而緊者,此為肝乘脾,名曰縱,宜刺期門。

    傷寒發熱,澀澀惡寒,其人大渴,欲飲 漿者,其腹必滿,而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為肝乘肺,名曰橫,宜刺期門。

    陽明病,下血而譫語,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太陽與少陽合病,心下痞堅,頸項強而眩,宜刺大椎、肺俞、肝俞,勿下之。

    婦人傷寒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加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宜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利則愈。

    傷寒喉痹,刺手少陰穴,在腕當小指後動脈是也,針入三分補之。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宜刺。

    忌水第十四

    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與水必噦。

    太陽病,小便利者,為水多,心下必悸。

    宜水第十五

    太陽病,發汗後,若大汗出,胃中干燥煩不得眠,其人欲飲水,當稍飲之,令胃氣和則愈。

    厥陰渴欲飲水,與飲之,即愈。

    嘔而吐,膈上者,必思煮餅,急思水者,與五苓散飲之,水亦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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