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本氣論

類別︰子部 作者︰宋•陳言 書名︰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自大寒後至春分,厥陰風木為一主氣)。春分至小滿(少陰君火為二主氣),小滿至大暑(少陽相火為三主氣),大暑至秋分,(太陰濕土為四主氣),秋分至小雪(陽明燥金為五主氣)。

    小雪至大寒(太陽寒水為六主氣)。

    凡一氣所管六十日八十七刻半為本氣,後以天之六氣臨御,觀其逆從,以藥調和,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此天地之紀綱,變化之淵源,不可不深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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