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浮眾生業感品第四 之十八

類別︰經部 作者︰三藏沙門 譯 書名︰地藏菩薩本願經

    【其後家內婢生一子,未滿三日,而乃言說。稽首悲泣,告于光目︰生死業緣,果報自受。吾是汝母,久處暗冥。自別汝來,累墮大地獄。蒙汝福力,方得受生,為下賤人。又復短命,壽年十三,更落惡道。汝有何計?令吾脫免。】

    (解)‘以後他家內的婢女,生了一個男子,未滿足三日,果然會說話了。見了光目,就稽了首,悲慘的哭泣著,告訴光目說︰“生死作業的因緣果報,都是自受的。我是你的母親,長久的住在暗冥的地方。自從和你分別以來,累次的墮落大地獄里,蒙你修福的力量,方才得著投生,做下賤人,又復很短命,年壽只有十三歲,死了還要墮落到惡道里去,你有怎麼計策,令得我可以脫免了這罪業?”

    (釋)生三天就會說話,這都是仗佛力的冥護。在三界里面的人,不論大小貴賤,都是隨著所作的業,而升沉的,他人一些也替代不得的。殺生的果報有三種︰一是短命;二是多病;三是墮大地獄;所以光目女的母親,有這樣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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