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一法
一、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里急,或引陰中拘攣(牽引陰部拘急痙攣。),熱(氣)﹝上﹞沖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 散主之。原文392
【鄭論】 按陰陽易病,皆由新病初愈,餘邪尚未大盡,男與女交則女病,女與男交則男病,以致一線之餘毒,勢必隨氣鼓蕩,從精竅而發泄也。治之不外扶正為主。至于燒 散一方,男用女 ,女用男 ,近陰處布方寸,燒灰兌藥服之,亦是取陰陽至近之氣機,必引藥深入,亦是近理之論。余于此等證,在大劑扶陽,取童便為引,服之屢屢獲效。
【闡釋】 陰陽易病者,是男子或婦人傷寒病新差未平復,而與之交接得病者。其證狀是身體重,少氣、少腹里急等,這是下寒證;熱上沖胸,頭痛不欲舉等,這是上熱證。下寒是真寒,上熱是假熱。鄭氏認為治之不外扶正為主,用大劑回陽扶陽,取童便為引,服之屢屢獲效,誠不易之治法矣。筆者從之,並認為燒 散決不可用。
燒 散方(校補)
婦人中 近隱處,取燒作灰。
上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此為愈矣。婦人病,取男子 燒灰服。
【闡釋】 筆者對此證此方,體會很少,不作強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