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太陽中篇 傷寒證治第五

類別︰子部 作者︰清•錢潢 書名︰傷寒溯源集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里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此論誤下之後。證有表里緩急之分。治有先後虛實之當急也。下之。誤下之也。續。連續也。言因誤下之虛。

    遂續得下利不止也。清谷。清水完谷也。誤下而胃虛里寒。致完谷不化也。前後兩身疼痛。義各不同。一以陰寒在里而痛。一以寒邪在表而痛也。上截所謂身疼痛者。因誤下陽虛。陰寒在里。無陽氣以噓培柔養。故身疼痛。

    與上編人參新加湯同義。雖有誤汗誤下之不同。而陽虛則無不同也。後身疼痛者。指傷寒之表癥而言也。後。謂下後。

    非救里之後也。寒氣傷營。營血滯澀。不快于流行而痛也。清便自調。謂小便清而自調。邪未入里之征也。急救者。唯恐不及之詞也。言寒傷營之證。設醫以藥誤下之。致胃陽敗損。里氣虛寒。胃不殺谷。津液不守。所以隨得下利清谷不止也。

    猶身疼痛者。無陽氣以溫養筋骸。流通氣血之故也。既無表證。但見里寒。故當急救其里也。若誤下之後。

    但身疼痛。小便清而自調者。知其寒邪但在于表。猶未入里。乃傷寒首條之惡寒體痛。及次條身疼腰痛。

    骨節疼痛。惡風無汗之身疼痛也。當急救其表。若不急救其表。則外邪必乘誤下之虛。陷入于里而為變逆之證。故雲急也。然則救里維何。宜以四逆湯溫里復陽可也。若救表。則當以桂枝汗解之。然桂枝湯之不可用于傷寒也。前上編第十二條。已有明禁矣。而此條反用之。豈仲景二三其說耶。不知仲景所禁。但禁脈浮數而發熱汗不出者。乃未治之傷寒也。此條已屬傷寒誤下。胃陽已虛。陰邪已盛。衛氣已虛。不宜復用麻黃湯發汗。更亡其陽矣。故以桂枝之辛溫。宣通其陽氣。而微解其表。則溫散兩全而無害矣。此又定法中之活法。未可執一論也。

    辨誤 此節是兩股文。當作兩截解。傷寒醫下之句。是一條之總冒。言假若下之後。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而身疼痛者。其里寒已甚。陽氣將危。且全無表證。故急當救里。是以無陽之里證為急也。此三句。

    是上半截義。又言如下後但有身疼痛之表證。而清便自調者。是並無里證可知。故急當救里。里既無邪。

    當以表邪為重。此三句。是下半截義。故下文又以兩方分隸兩義之下而總結之。辭義井井。爽然可見。

    不意成氏以來。各注家俱作一義解。皆雲救里之後。得清便自調。然後與桂枝湯救表。若果如此論。則下截之者字與急字。皆不須用矣。豈溫經救里之後。身尚疼痛。直待清便自調。里氣已和。然後救表。

    尚可雲急乎。如厥陰條中。下利腹脹。身體疼痛。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方為次第分明。允為一義。此條乃里證急則救里。無里證則救表。因證施治之活法。故有兩者字及兩急字以分之。豈可混講。只因後身疼痛之後字上。脫一下字。稍覺模糊。遂成千古之惑。奈注者不辨語氣。不清脈理。泛然下筆。

    致失作者之意。竊為前輩惜之也。況傷寒用桂枝之禁。前中風條內。凡諸注家。皆能申仲景之意而 言之。才至傷寒例中之桂枝湯。豈遂忘之。而竟置之弗論耶。此正所謂隨文順釋而已。又何裨于後學哉。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五六日。雖為邪當入里之候。然有邪尚在表而未解者極多。總以表證既去而無里證者。為邪氣已解。

    表證初罷而隨見里證者。為外邪入里未可以日數拘也。今五六日而身熱不去。是表證尚未除也。大下之後。

    若表邪盡陷。則身不熱而為痞結。及協熱下利等變證矣。今乃身熱不去。是邪氣半留于表也。心中結痛。

    是邪氣半入于里也。表里皆有邪。是以謂之未欲解也。然邪入猶淺。初入于上焦心胸之間耳。若用表里兩解之法。則邪未入胃。豈宜攻里。無若就近取之。則以高者越之之法為便。故以梔子豉湯吐之。則內邪隨涌而上出。外邪又因吐得汗而解矣。

    x梔子豉湯方 x 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綿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為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梔子本草不言其能吐。而仲景獨用之以吐胸邪。故張子和三法中亦有之。蓋因其味苦性寒。而其味懊惱。

    故能令人吐。然亦大概以雞羽探之耳。淡豉本主傷寒寒熱。瘴氣惡毒時疾熱病。李時珍雲。黑豆性平。作豉則溫。既經蒸 。

    故能升能散。得蔥則發汗。得鹽則能吐。得酒則治風。得薤則治痢。得蒜則止血。炒熟則又能止汗。其合梔子而能吐 膈間之邪者。蓋取其能升能散能吐耳。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已發汗之後。下之而致煩熱郁悶。胸中窒塞者。因汗不徹而邪未解也。然既汗之後。邪氣已減。有限之余邪。陷入胸中。故不至結痛而但覺窒礙耳。邪在胸中最宜上越。故亦以梔子豉湯主之。

    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厚樸湯主之。

    傷寒表證未除而誤下之。下後外邪陷入。在膈則煩。在胃則滿。既煩且滿。所以躁擾不寧。臥起皆不安也。

    邪氣雖入。未成痞結。陰陽應象論雲。高者因而越之。中滿者瀉之于內。所以用梔子之苦寒。涌越其心胸之虛邪。厚樸枳實之苦辛。以泄其脹滿之濁氣。故以梔子厚樸湯主之。然汗隨吐發。故不須更解其表也。

    x梔子厚樸湯方 x 梔子(十四枚擘) 厚樸(四兩姜炙) 枳實(四枚去瓤)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干姜湯主之。

    傷寒表邪未解。醫不知而以峻厲丸藥大下之。宜乎陷入而為痞結矣。而身熱不去是邪未全陷。尚有留于表者。微覺煩悶。乃下後之虛邪陷膈。將結未結之征也。大下之後。既不可復發其表。又不可再攻其里。

    邪之猶在胸膈也。速宜以梔子干姜湯涌之。則煩悶之胸邪。得上越而出。身熱之表邪。亦因吐而汗解矣。

    立方之義。蓋以身熱微煩。用梔子之苦寒。以涌胸中之邪。誤下傷胃。取干姜之辛熱。以守胃中之陽。則溫中散邪之法盡之矣。

    x梔子干姜湯方 x 梔子(十四枚擘) 干姜(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復顛倒。心中懊 。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姜豉湯主之。

    既汗吐下。則正氣皆虛。邪猶未盡。雖不比實熱之邪。陷入而為結為痞。然虛邪內入。亦足以作虛煩而令人不得安眠也。若邪重而劇者。必至煩熱擾亂。令人神志昏憒。反復顛倒。心中若有所懊恨不平者然。

    此皆虛邪在膈之所致也。涌而越之。則無形之邪。隨吐而散矣。故以梔子豉湯主之。若如上文證而少氣者。

    因汗吐下後胸中之陽氣已虛。羶中之呼吸不足。中氣大虛。再涌則恐傷胃氣。故加甘草以補中和胃。庶無損于元氣也。若加干嘔者。是汗吐下後。胃中陽氣已傷。中焦虛冷。胃氣不和。氣上逆而干嘔也。故加生姜之辛溫。以宣達胃中之陽。和暖中州之氣。則雖更用吐法。亦無傷于胃陽。而氣自和平矣。此皆因時制宜之法也。

    x梔子甘草豉湯方 x 于梔子豉湯方內。加入甘草二兩。余根據前法。得吐止後服。

    x梔子生姜豉湯方 x 于梔子豉湯方內。加生姜五兩。余根據前法。得吐止後服。

    凡用梔子湯。病患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梔子苦寒。用之蓋所以吐胸中之煩熱者也。若病患平昔大便微溏者。則中氣本自虛寒。用之恐寒涼損胃。反致大腸滑泄。故不可與服。倘必欲涌邪。則戴人吐法中。有甘溫之藥可酌選也。

    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主之。

    傷寒本當以麻黃湯汗解。若吐下之。則治之為逆。心下者。胃脕之間也。逆滿。氣逆中滿也。脈沉緊。沉為在里。緊則為寒。蓋陰寒在里也。動經。經脈 動也。身為振振搖。即上編振振欲擗地之漸也。言傷寒不以汗解。而妄吐下之。致胃中陽氣敗損。寒邪陷入而逆滿。陰氣上沖而頭眩也。陰寒在里。故脈見沉緊也。陽氣已為吐下所虛。

    若更發其汗。必至亡陽而致經脈動惕。身不自持而振振然搖動矣。動經振搖。與上編心悸頭眩。身 動而振振欲擗地者幾希矣。故用桂枝以解散外邪。通行陽氣。而以茯苓白術甘草補中氣而治其吐下之虛也。然傷寒而不忌桂枝者。

    以桂枝本能解表。且不用全湯。無芍藥之酸收故也。但藥物平易。倘用之而未效。真武湯或在可擬之列也。

    辨誤 條辨等注家。俱謂心下逆滿。氣上沖胸。為寒邪挾飲。摶實于膈。脈見沉緊。明系飲中留結外邪。若發汗強解。津液盡竭。傷動經脈。故有身為振搖之患。其言若此。是全不知為亡陽之變。與誤汗條中之振振欲擗地相似。反多 增一伏飲之說。理殊不解。恐未精切。姑錄之以俟智者之鑒。

    x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方 x 茯苓(四兩) 桂枝(三兩) 白術(二兩) 甘草(二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如果你對傷寒溯源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傷寒溯源集》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