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胎肖(附胎忌)

類別︰子部 作者︰明 • 江 書名︰名醫類案

    礬昌高八舍家,軒墀間畜龜,數年生育至百余。其家產子四五人,皆龜胸傴僂。蓋孕婦感其氣所致。

    至正末,越有夫婦二人,于大善寺金剛神側,縛葦而居。其婦產一子,首兩肉角,鼻孔昂縮,類所謂夜叉形。蓋產婦依止土偶,便稟得此形。古人胎教,不可不謹。

    陳白雲家,籬落間植決明,家人摘以下茶。生三子皆短而跛,而王氏女甥亦跛。子皆識之。又會稽民朱氏,一子亦然,其家亦嘗種之,悉拔去。《霏雪錄》

    房室之戒多矣,而天變為尤。《月令》先雷三日,奮木鐸以令兆民,曰︰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備,必有凶災,謂其瀆天威也。今人之生子而形殘體缺者,又安知其不犯斯禁耶。為人父母者宜識之,噫!迅雷風烈必變,豈有是哉。《雜記》

    附︰胎婦飲食忌︰

    雞肉合糯米食,令子生寸白蟲。

    食犬肉,令子無聲。

    鯉同雞子食,令子生疳多瘡。

    兔肉食之,令子缺唇。

    羊肝令子多厄難。

    鱉肉令子短頸。

    鴨子與桑椹同食,令子倒生心寒。

    鱔魚同田雞食,令子喑 。

    雀肉合豆醬同食,令子面生雀斑黑子。

    食螃蟹橫生。

    食子姜,令子多指生瘡。

    食水漿冷,絕產。

    食雀肉飲酒,令子多淫無恥。

    食茨菰,消胎氣。

    干姜、蒜、雞,毒胎無益。

    黏膩難化傷胎。

    食山羊肉,子多病。

    無鱗魚勿食。

    菌有大毒,食之令子風而夭。

    食雀腦,令子雀目。

    附︰胎婦藥物忌︰

    斑水蛭及虻蟲,烏頭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銀並巴豆,牛膝薏苡與蜈蚣。

    三稜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蛻黃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牽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與通草,瞿麥干姜蟹甲爪。

    硼砂干漆兼桃仁,地膽茅根莫用好。

    附︰胎婦起居忌︰

    勿亂服藥。勿過飲酒。勿妄針灸。勿剛向非常地便。勿舉金。登高涉陡,心有大驚,犯之產難,子疾病。勿多睡臥,時時行步。體虛腎氣不足,生子解顱,囪破不合,宜溫補。脾胃不和,榮衛虛怯,子必羸瘦。自家及鄰家,修造動土,犯其胎氣,令子破形殞命,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系縛者,相拘攣。有此等驗如影響,切宜避之。《便產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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