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類別︰子部 作者︰清•邵蘭蓀 書名︰邵蘭蓀醫案

    一、案中病證,有暑邪而兼濕熱食積,有帶下而兼經阻咳嗽等類,病名難以鑒別,只以治法注重何證作為標準,稍分眉目。例如暑邪而兼濕熱,若治法是清熱利濕,即列于濕熱門中,

    一、案中有初診之方而無末診者,或有善後善養胃之方而無初診者,恕難一一搜集。只得根據病象治法,略分門類。

    一、案中雖則注明病者地址,今仍照原方錄出;內有數方遺失地址者,則以某字代之。

    一、此編時病,尚缺傷寒以及火病兩類。傷寒一癥。諒以吾紹地居溫帶,真正傷寒極少,兼溫,火之甚者曰熱之意,故凡火癥,既散見于各癥之中,又立溫熱一門,庶幾眉目朗然。

    一、每案有效與否,雖則難以確定,但其理之所存,即法之所在,明哲之士,自能意會,編者恕難懸揣,尚希閱者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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