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齡兒童,患生麻疹,醫藥罔效。三日即內陷,煩躁不安,兩目發青而上聳,鼻道干燥灰黑,而鼻翼煽張,舌苔滿膩燥黃,而邊緣紫絳,口出惡臭,周身亢熱無汗,大便不通,小溲短赤,揚手擲足,指紋青紫,捫其心部,熱甚炙手,而手足發冷,此所謂熱厥也。先令委兒于泥土地上,次與瀉心承氣增液法加味方,大瀉之後,皮膚通汗,一劑知,二劑已矣。
同鄉人譚煥文,夫婦年過四旬,始生一子,愛之愈恆。時在1929年初夏,余初來滬設診。譚以余為內外科,故兒初病時,未延余治。經他醫連治三日,均無效果。至第三日,忽然內陷,癥狀如上文所述。其戚左姨,謂與其坐以待亡,不知延余醫師以藥試之,觀其後果如何,譚然之。余既至,見癥狀如此,頓感心酸。蓋憶及余玖兒之證,與此兒相伯仲也。
正診察間,譚之老父,即病兒之祖,曳杖而至。大聲叱煥文夫婦曰︰“兒已將死,奄奄一息,何必費錢費鈔。醫生豈神仙耶,請醫生速去,不必將有用之錢,用之于無用之地也。”余聞其言,去留兩難。適有鄉人在側,扶譚父外出,並對之言曰︰“老人家對兒女則可,當醫生如此發言,則醫生大難堪矣。”此時譚夫婦向余道歉,請為設法。余稍凝神,乃為之處方。案上載明證屬危險,姑擬一方,聊盡人事而已。後列之方藥,則為余數年前亡女玖兒所服之方也。並囑令將病兒置于泥土地上,任其反復,再續服此方,余即辭去。
迨一服之後,不三小時,大便暢解,黑垢異常,熱臭之極。繼則皮膚通汗而潤澤,熱度漸減。服二煎後,又解大便兩次。熱勢更減,煩躁漸安,目楮之青色,指紋之紫色,均漸減退,舌苔亦退其半,鼻翼亦不掮張矣。次晨復延余診,余心大慰。心記玖兒之病,以停藥一日而傷,今不可再蹈覆轍矣。乃將原方減量約三分之一,令再服一劑。大便續下三次,第三日續有輕緩,已略思粥湯矣。乃將次日方再減量與之。並與以粥湯、藕粉及稀薄之牛奶等,每三小時一次。在一星期內,以粥漸加稠,且莫多食,禁食他物。蓋積滯方去,恐傷脾胃,而余火復炎也。
余之所以用此方,認為發疹是一事,夾證是一事,最須看清。此兒之證,其夾證與余玖兒相同。即獨養子之過愛,平素必多雜食,此為一般人之恆情,而病根已伏于此矣,故敢用此大劑耳。所謂置之死地而後生,豈不然哉。然死一稚女,救活他孩。喜樂與悲傷,真難明也。
瀉心承氣合增液法加昧方
上川連一錢 生黃芩三錢 生大黃三錢 元明粉三錢(分沖) 大麥冬四錢 鮮石斛五錢 鮮生地五錢 生石膏一兩五錢 金銀花四錢 淨連翹四錢 生梨汁半茶杯(沖) 鮮竹葉五十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