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論著 陰陽離決精氣乃絕論

類別︰子部 作者︰清•張聿青 書名︰張聿青醫案

    (改佷梅生稿)

    蓋聞陽為陰逼,不走即飛,陰遇陽消,非枯即槁,是以陰不交陽,陽不交陰,上下幾如兩截,樞機失政,精豈能獨居乎。然而陰不孤生,陽不獨長,陽氣閉密于外,則陰精完固于內,陽根于陰,陽欲脫而陰從下吸,陰根于陽,陰欲走而陽從上噓,上下環抱,陰陽何自而脫。故精者神之本,氣者神之用,形者神之宅。

    形之有生者,以其有神也,神之有托者,以其有氣也。是以神太用則歇,精太搖則竭,氣太勞則絕。比之于薪,薪盡則星火不傳,方之于崖,崖潰則洪水不治,是即陰陽離決之比矣。然則陰陽離決之見證奈何。仲聖雲、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陰陽離決之脈也。難經雲、陰脫者目盲,陽脫者見鬼。此即陰陽離決之證也。內經又曰、精脫者耳聾,氣脫者目不明。此精氣兩絕之明證也。扁鵲治虢太子尸厥之病,曰、上有絕陽之絡,下有破陰之紐。此非常之變之起于倉猝者。善攝生者,胡可不審夫陰平陽秘之道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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