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痘疹正狀

類別︰子部 作者︰明 • 薛鎧 書名︰保嬰撮要

    痘疹正病,蒸熱一日稍涼現 ,一日至三日足心齊,漸大如珠結成膿窠飽滿,漸至蒼蠟色。自初紅 為始,計七日當成靨結痂,此則言其大略也。人有虛實之不同,病有淺深之各異,脾胃充實,血氣調和,皆根據期而愈。若調治失宜,虧損脾胃;或寒暄失度,必致遷延。大抵情勢既正,而無他癥,不必用藥,此先哲之格言也。鄭氏雲︰凡瘡痘欲出,先發熱,輕者三日,次五日,遠者不過七日,此約法也。一日太陽傳膀胱,二日陽明傳胃,三日少陽傳膽,四日太陰傳脾,五日太陰傳腎,六日厥陰傳肝,七日還經,五髒六腑傳遍,故七日而止也。又有因傷寒至七日以後,或已汗、或未汗,或吐下後熱不除,此毒氣盛而未發,熱毒入胃,發于皮膚。成 者,狀如蚊蟲所嚙,赤者十生一死,黑者十死一生。及有胃熱發黃者,狀如橘色,下利者死。又有成隱疹者,或白泡者,此皆傷寒熱毒不除,多變此疾。故發 不可用表汗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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